“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出”指南
01
事项名称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出。
02
受理单位
全省各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以下简称“医保经办机构”)。
03
服务对象
各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职工及灵活就业人员。
04
办理渠道
(1)现场办理:各统筹区医保经办机构公布经办服务大厅办理地址、各乡镇(街道)政务服务大厅、各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
(2)线上办理:各统筹区医保经办机构向社会公布的网站、湖南省医疗保障网上服务大厅、湖南省政务服务平台、“湘易办”APP(跨省医保关系转出)、“湘医保”APP或微信公众号等。
05
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按属地管理原则通过线上或现场向医保经办机构(转出地和转入地医保经办机构均可办理)提出转出申请。
(2)受理。医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确认其是否属于受理范围、材料是否齐全。属于受理范围且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并重新提交;不予受理的应告知理由。
(3)审核。①转出地受理的,转出地医保经办机构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在国家转移接续平台生成《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信息表》(表12)并划转个人账户资金,审核不通过的将原因告知申请人。②转入地受理的,转入地医保经办机构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在国家转移接续平台发起转出申请,转出地医保经办机构收到转出申请后,生成《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信息表》(表12)并划转个人账户资金,审核不通过的将原因告知申请人。
(4)办结。
06
办理材料
医保码或有效身份证件、社保卡。
07
办理时限
不超过10个工作日。
08
查询方式
现场查询、线上查询(各统筹区医保经办机构公布电话、门户网站、手机APP或微信公众号等)。
09
监督电话
各统筹区医保经办机构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
10
评价渠道
现场评价、线上评价、第三方评价等,并向社会公布。评价内容主要包括信息公开、办事效率、依法依规办理等。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出手续
办理流程图

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信息表

责编:梁昕
来源:耒阳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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